长沙免费整形500多人被套路,男子诈骗2600多万获刑14年

7月16日,岳麓区人民法院通报了一起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被告人涉嫌以免费医疗美容等为幌子,谎称投资美容项目返本且定期分红,骗取511人的信任,涉案金额高达2600多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黄某曾从事医疗美容业务工作,熟知行业销售提成规则。为谋取非法利益,2017年10月起,黄某先后注册了湖南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长沙某医疗美容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并以免费做美容的名义采取多种方式公开宣传、推广。
 
黄某以上述公司名义与有意愿做美容手术的客户签订协议,约定客户先向由黄某的公司指定的长沙某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湖南某医疗美容公司等实际实施美容手术的医疗美容公司支付全额美容费用,黄某的公司则承诺分12期(每月一期)将费用全额返还给客户。协议同时约定,客户必须每月通过微信等开放式平台为黄某的公司免费做宣传、推广。
 
据悉2017年10月以来,黄某通过本人及其代理共招揽参与“全免”的美容客户彭某等511人,涉案金额高达2600多万元。黄某亦从实际实施医疗美容手术的美容公司,获得客户美容费用的60%—75%作为巨额佣金提成。这些提成加上尚未进行医疗美容的客户交付的资金合计1600多万元。除案发前已按合约退还给客户的美容费用,黄某非法谋利690余万元。
 
2018年9月,黄某还谎称已收购郑州某整形公司股份,并面向社会出售该股份,骗取黎某等人32万余元。
 

在此期间,2018年1月,黄某在未取得合法资质、未正常开张运营的情况下,通过微信朋友圈、招商会等面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宣传投资其筹建的某医疗美容公司,并承诺投资项目正式启动后6个月全额返还投资资金,且每季度分红一次。通过此举,黄某非法吸收张某等人资金合计235万元。
 
就这样,黄某做着“拆东墙补西墙”的资金流转游戏,最终难以为继。2018年10月,黄某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其父母代其退赃46万元。
 
7月15日下午,岳麓区人民法院一审第二次公开开庭,当庭判决黄某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追缴黄某犯集资诈骗罪的违法所得,发还被害人彭某等人;责令黄某退赔骗取黎某等人的资金及集资参与人张某等人的本金;扣押在案的黄某家属代其退缴的人民币四十六万元,按比例发还给前述被害人和集资参与人。
 
183人在两个月时间里从广东南粤银行骗取了623万元的贷款,如何做到的?日前,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了一则裁判文书,揭开了医美骗贷的操作手法和利益链条。
 
贵阳打击贷款整容诈骗团伙,58人被抓,涉案400余万元
 
今年4月17日,受害人小文(化名)报警称,她被人以招工为名带到医疗美容机构进行整容并贷款3万元人民币,而后发现被骗。原来,小文在一招聘网看到贵州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发布的高薪招聘信息,并在招聘人员的诱使下只身一人前往贵阳参加面试。期间,该公司工作人员称小文五官有问题需要做面部微整,整容后可以当主播,并以高薪为诺,引诱她前往贵阳薇X美医院进行整容。
 
在小文不知情的情况之下,该公司工作人员使用小文的手机、身份证、银行卡为其申请3万元的高额整容贷款。小文在医院接受整容手术之后,公司并未按照事先的承诺为她安排高薪工作,最终迫使小文背负债务。当她的家人得知情况并到两家公司讨要说法时,却遭工作人员的威胁与恐吓。
 
侦查员发现,这是一个以公司模式运作,打着“高薪招聘”幌子,诱骗女性求职者贷款整容的团伙。南明公安分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了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侦办。
 

经过一个半月的侦查,警方对嫌疑人生活规律、落脚点的逐步摸清,抓捕时机逐渐成熟。5月28日10时,经过近12小时的抓捕行动,最终成功抓获该案当中涉嫌诈骗的贵阳薇X美医院、贵州黔X传媒集团等公司嫌疑人58人,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归案。
 
经查,该犯罪团伙自2019年4月份创办贵阳薇X美医院以来,以薇X美医院为犯罪主体,犯罪嫌疑人胡某、王某等人,根据事先的明确分工,采用娴熟的作案手法,将与第三方招聘公司合作、发展第三方公司作为重要手段,通过第三方公司(包括医院本身)以正规招聘为噱头来不断招揽客源(受害人),并诱导受害人通过整容后能够获得公司高额报酬。
 
若没钱整容可通过贷款的方式进行整容,当受害人一步一步陷入通过整容能获得高额报酬(工薪、代言费、广告费)的圈套之后,继续以虚构事实的方式实施诈骗,从而谋取巨额经济利益。目前身份明确的受害人有160余名,涉案金额高达400余万,12名犯罪嫌疑人已依法批准逮捕,案件正在侦办中。
 
分期平台员工骗贷620多万,机构相关人员被判有期徒刑
 
2015年12月21日,即科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即科金融”)与广东南粤银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个人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由南粤银行提供资金,即科金融公司提供客户数据,共同开展和运行银行的个人贷款业务。
 
据裁判文书信息,在南粤银行与即科金融的合作中,即科金融根据南粤银行的授信要求推送符合条件的个人客户数据,由客户向南粤银行申请个人贷款,南粤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客户发放贷款。
 
武汉市武昌区明星医疗美容门诊部(下称“明星门诊部”)是即科金融的合作商户之一,明星门诊部院长彭某、明星门诊部股东李某融便是这起医美骗贷案的重要参与者。合伙进行骗贷的还有原即科金融客户经理袁某、原即科金融客户专员李某一、原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辅导员吕某。此外,还涉及多名中介人员。
 

2016年12月至2017年2月期间,袁某、吕某、李某一、彭某、李某融,以上述方式,通过即科金融旗下即分期平台,骗取南粤银行发放了183人的贷款,贷款总额共计人民币623.33万元。其中,被告人袁某、吕某、李某一占用贷款人民币31.17万元;彭某、李某融占用贷款人民币155.83万元。
 
通过这种方式获取的贷款利率高得惊人。一名贷款用户在证言中表示,其通过明星门诊部办理了额度5万元的贷款,贷款中介实际转给其2.7万元,贷款分24期偿还,每期归还2583.33元。通过IRR计算可以获知,这笔贷款的实际年利率高达154.3%。
2017年8月,即科金融发现涉及明星门诊部的大量贷款客户产生逾期,到期未还本金逾人民币270万元,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院审理认为,袁某、吕某、李某一、彭某、李某融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贷款,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骗取贷款罪。袁某、吕某、李某一被判处一年到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彭某、李某融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